概要: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指导思想:1、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完善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班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学生主动全面、生动活泼地发展。二、考核原则:2、公开公平,合理合法。3、优劳优得,奖勤罚懒。4、绩效挂钩,兼顾公平。5、考核到人,拉开档次。6、月评与总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三、考核对象:7、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承担(达到)学校教师规定的课时量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全体教师。四、考核经费:8、经费构成:班主任考核经费=班主任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内)+班主任折合超课时奖(奖励性绩效工资内)9、考核额度:(1)基础性绩效工资内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2个月发放(含寒暑假期)。小学人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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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完善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班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学生主动全面、生动活泼地发展。
二、考核原则:
2、公开公平,合理合法。
3、优劳优得,奖勤罚懒。
4、绩效挂钩,兼顾公平。
5、考核到人,拉开档次。
6、月评与总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7、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承担(达到)学校教师规定的课时量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全体教师。
四、考核经费:
8、经费构成:班主任考核经费=班主任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内)+班主任折合超课时奖(奖励性绩效工资内)
9、考核额度:
(1)基础性绩效工资内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2个月发放(含寒暑假期)。小学人均300元/月,全年3600元;初中人均400元/月,全年48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内班主任津贴:全年分两个学期按考核发放。
①总考核数:小学平均3000元/年;初中4000元/年。
月考:小学、初中每月均为200元,全年以十个月计。
学期考:小学每学期考核500元;初中每学期考核1000元。
②月考与学期考核应结合班额与工作质量,并拉开发放
档次。月考与学期考核可结合班级规模进行,确定考核系数如下:
班额(人)
25以下
26-35
36-45
46-55
56以上
小学
A
初中
0.7B
0.8B
0.9B
B
1.1B
注:A(元) = 3000×全县小学总班级数÷(“25人以下”班级数×0.7 + “26-35人” 班级数×0.8 +“36-45人” 班级数0.9 + “46-55人” 班级数+“56人以上” 班级数×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