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2 . 1 . 1 理顺了政府各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管理的关系过去,在制度设计上,出于权利的有效分配并相互制衡考虑,将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对分开,这种机制对整体权力是一种侵蚀,有可能导致权力弱化和变形。国有资产管理最后无人负责,是因为公立医院的人、财、物分属有关部门管理,责任不清;卫生行政部门不管人、财,只管事,政府卫生工作落实的难度较大。改革保持了卫生事业的系统性,利于沟通协调,避免了内耗,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由于“权力归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不再直接面对医院,卫生局也没有分设新的机构,这样,面对公立医院的就是卫生局一个机构,从而有利于做到指导、考核、监管等标准上的统一,使公立医院的管理执行起来顺畅、平稳、有序。同时,潍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执法中心是一个与医院管理中心平行的机构,由它对不同性质的医院统一进行全行业监管,从制度设计上体现了对公立医院监管的公平性,也有利于对公立医院监管的真正落实[2 ]。 www.67jx.com 2 . 1 . 2 有效地缓解了“多头管理’,的问题潍坊市公立医院多头管理局面形成的初衷
潍坊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剖析,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2 . 1 . 1 理顺了政府各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管理的关系过去,在制度设计上,出于权利的有效分配并相互制衡考虑,将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对分开,这种机制对整体权力是一种侵蚀,有可能导致权力弱化和变形。国有资产管理最后无人负责,是因为公立医院的人、财、物分属有关部门管理,责任不清;卫生行政部门不管人、财,只管事,政府卫生工作落实的难度较大。改革保持了卫生事业的系统性,利于沟通协调,避免了内耗,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由于“权力归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不再直接面对医院,卫生局也没有分设新的机构,这样,面对公立医院的就是卫生局一个机构,从而有利于做到指导、考核、监管等标准上的统一,使公立医院的管理执行起来顺畅、平稳、有序。同时,潍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执法中心是一个与医院管理中心平行的机构,由它对不同性质的医院统一进行全行业监管,从制度设计上体现了对公立医院监管的公平性,也有利于对公立医院监管的真正落实[2 ]。
www.67jx.com 2 . 1 . 2 有效地缓解了“多头管理’,的问题潍坊市公立医院多头管理局面形成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对公立医院内部各项事务的管理,由组织部管干部,人事局管人,财政局管钱,国资委管物,卫生局管日常事务;同时,由卫生、药监、物价、工商、质监和劳动等部门共同监督公立医院。多头管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加强对公立医院的有效约束,规范其行为,但由于各部门权责不清,多头管理最终导致难以形成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统一体,反而使得人、财、物互相掣肘,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转效率低下。多头管理一方面使公立医院的管理过死,医院缺乏应有的权利和职能;另一方面也导致了“空白领域”无人管理,问题无人负责或责任单位没有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的权限导致问题无法解决等矛盾。多头管理导致管理失灵的原因在潍坊市的公立医院体系中主要表现在2 个方面:
第一,管理权力的越位与错位。在非垂直化的管理模式中,平行的行政部门之间的权力安排不当将有可能导致越位与错位所带来的管理失效。在公立医院的领导和人事制度安排中,医院院长由组织部任命与考核,院长对组织部负责,导致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措施难以在医院中得到有效贯彻;同时,医院内部的科室主任由卫生部门而非院长任命,院长对科室主任的监管力度弱化,医院缺乏应有的用人权和分配权,难以建立有效的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改进的内部运行机制,使得其内部的运营效率低下。
第二,管理职能的交*与重复。由于多个部门参与对公立医院的监管,各部门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将带来不同部门管理职能的重复。由于不同行政部门的政策目标有所不同,公立医院在面临多个管理者时往往无所适从,或者白行其是。“管办多体’:导致监管主体缺位,医院发展失去控制。如何将作为公立医院所有者政府的权力真正统一起来,实现公立医院所有者政府的权力不仅不缺位,而且也不越位,就成了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潍坊市将各种所有者所需要的权力集中在卫生局下设的事业单位―医院管理中心,让医院管理中心作为出资人代表来行使举办公立医院的责任;医院院长作为经理人来具体管理公立医院的日常事务;卫生局作为政府行政部门对医院管理中心的业绩进行监管;医院管理中心作为政府的代理人管理公立医院,选聘医院院长、考核院长工作绩效、审核医院发展战略;院长组建医院管理层,选聘科主任,制定医院发展战略。这种组织构架理顺了从政府到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层之间的关系,减少了对公立医院的多方行政束缚,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
2 . 2 促进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我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最终要通过扭转公立医院自身不合理的内部运行机制来实现。潍坊市通过变革公立医院外部的管理组织 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对公立医院院长的激励约束机制、公立医院的用人机制和收人分配机制三大制度的改革。这三大制度的变化将对公立医院的行为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2 . 2 . 1 加强对公立医院院长的监管改革前,公立医院的院长由组织部任命,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面临市场竞争压力时,公立医院院长们更多考虑的是公立医院和其员工的利益,而忽视公立医院社会职能的实现。部分公立医院的院长在重大项目决策权、剩余价值索取权、国有资产处置权上拥有过大的权限,客观上推动了公立医院的过度逐利行为。潍坊市通过改变对公立医院院长的任命和考核方式,重新规范院长的权力,并加强对公立医院院长的领导,以确保政府办医目标在公立医院层面的实现。公立医院改革后,卫生行政部门受政府的委托,代行资产所有者行使出资人职能,拥有对医院管理团队任免考评奖惩权、收支知情权、经营监督权和发展决策权。实行院长聘任制,院长由所属卫生行政部门聘任,每届任期4 年,在一所医院最多任职两届。同时,实行院长年薪制,年薪由基本收人、业绩收人和福利保障3 部分构成,总额为本院职工年平均薪酬的3 一5 倍。基本收人按月定额发放,业绩收人由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考评情况确定。考评指标包括国有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医院工作效率,医院收支及成本控制,社会、员工满意度等。年度院长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警告或免职。潍坊市通过加强对医院非经济指标的考核,并使之与院长的收人直接挂钩,有力地保障了公立医院的发展方向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