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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招标配送办法

[10-10 22:32:07]   来源:http://www.67jx.com  医药卫生   阅读:8243

概要: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招标配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管理,做到科学管理、方便廉价、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13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意见》(陕政法[20**]3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二条 药品配送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作为药品配送中心。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中心)按各自中标的药品完成统一配送任务、并建立组织机构、制度、职责、过程管理、设施设备和配送服务平台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配送环节有效运行,对配送的药品质量负责。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各配送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所。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卫生局负责实施。第二章 药品招标配送工作原则 第五条 我县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招标配送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依法监督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兼顾特需的原则;坚持全部纳入、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

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招标配送办法,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

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招标配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管理,做到科学管理、方便廉价、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13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意见》(陕政法[20**]3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  药品配送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作为药品配送中心。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中心)按各自中标的药品完成统一配送任务、并建立组织机构、制度、职责、过程管理、设施设备和配送服务平台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配送环节有效运行,对配送的药品质量负责。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各配送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所。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卫生局负责实施。

第二章  药品招标配送工作原则

 第五条  我县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招标配送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依法监督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兼顾特需的原则;坚持全部纳入、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

 第六条  药品配送中心必须坚持从证照齐全的生产供应单位采购药品,严禁从证照不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第七条  药品招标配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药品配送企业要严格按照各自中标药品品种和《华县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招标采购目录》配送,不得配送招标目录外药品和医疗单位自配制剂,严禁配送各自中标药品品种以外的品种和保健滋补品、生活用品、化妆品、传销品等非药品。

第八条  村级医疗机构禁止使用除计划免疫和疾病控制中心安排接种外的生物制品,禁止使用麻醉药品(普鲁卡因,利多卡因除外,每患者一次常规量为限),精神药品(安定和鲁米那除外,每患者一次三天量为限),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九条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从指定的招标配送中心定点采购药品,不得自购、自配和变相销售非招标药品。

第十条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实行药品招标配送企业直接配送到使用单位的配送模式。配送企业根据此配送模式配送,并出具正规发票。配送价格:按招标价格执行(可根据市场经济运营规律作适当下调)。

第三章  药品招标配送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药品招标配送工作的督导管理,特成立临渭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配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满荣(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孙俊民(卫生局纪检书记)

         吉向东(卫生局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

www.67jx.com 第十二条  华县农村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配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药招办)具体负责药品统一招标配送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等工作,其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药品统一招标配送工作。

(二)协调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二者之间的关系,负责监督药品统一招标配送活动中各自职能履行情况。

(三)受理药品统一招标配送活动中的投诉举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审定下发华县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招标采购目录,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五)监督管理农村各医疗机构按照临床用药需求,统一从配送企业(含药品配送站)采购、使用《华县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招标采购目录》范围内配送企业各自中标品种。

(六)组织各医疗机构按照临床用药需求及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保证采购计划的周密性及合理性,监督配送企业按医疗机构提交的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配送。

(七)了解掌握国家及市场药品价格、产品质量,并根据需要做相关调整,及时规范招标目录药品的品种与价格。

(八)履行药品招标配送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配送企业的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  配送企业必须是通过gsp认证,具备较大规模,现代物流管理经验和统一配送能力的企业。

第十四条  配送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

(二)具有一定比例依法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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