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2人防工程拆除许可3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4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5人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审批6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7人防工程综合竣工验收许可综合秘书科同上8公用人防工程平时利用许可9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要求设计审批10人防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指挥通信科1、同上;2、《台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行政监管1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综合秘书科一、执法要求(一)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人民防空行政监管职能。业务部门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财务审计)的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业务部门可以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财务审计)计划。(二)根据行政监管计划,业务部门要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财务审计),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审计)和现场监督检查。(三)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
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标签: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http://www.67jx.com2 人防工程拆除许可
3 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
4 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5 人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审批
6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7 人防工程综合竣工验收许可
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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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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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上
8 公用人防工程平时利用许可
9 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要求设计审批
10 人防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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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1、同上; 2、《台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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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
综
合
秘
书
科
一、执法要求
(一)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人民防空行政监管职能。业务部门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财务审计)的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业务部门可以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财务审计)计划。(二)根据行政监管计划,业务部门要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财务审计),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审计)和现场监督检查。(三)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监督检查(财务审计)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二、执法流程(见附图9) 1、《人民防空法》第五十一条; 2、《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3、《浙江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4、《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5、《台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 6、《仙居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2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
3 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监督检查
4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监管
5 城市和经济目标人防建设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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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监管
7 人防警报设施及维护管理责任移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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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执法要求 一、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在报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批准后,应当及时送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二、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设置场所或者建筑物的权属发生变更时,原权属单位应会同取得权属单位,在权属变更之日起15日内,就警报设施及维护管理责任等移交事项,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告,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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