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四)加强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进一步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特别要以抓案件、抓源头、抓区域整治为重点,杜绝和遏制行业性、区域性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情况的发生。坚决制止地方保护主义,努力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保护合法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 四、努力营造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 (一)大力开展质量兴县宣传活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开辟质量宣传专题栏目,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质量知识、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大力宣传为质量兴县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建立热线电话,对社会反应强烈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曝光。 (二)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大力加强对《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标准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 (三)进一步加强质量知识培训。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
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县活动的实施意见,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四)加强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进一步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特别要以抓案件、抓源头、抓区域整治为重点,杜绝和遏制行业性、区域性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情况的发生。坚决制止地方保护主义,努力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保护合法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
四、努力营造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
(一)大力开展质量兴县宣传活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开辟质量宣传专题栏目,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质量知识、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大力宣传为质量兴县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建立热线电话,对社会反应强烈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曝光。
(二)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大力加强对《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标准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
(三)进一步加强质量知识培训。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素质教育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严格上岗前培训,严格从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要把质量素质教育作为培训和提高劳动技能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质量工作责任
(一)加强对质量兴县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舆论引导、验收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兴县活动的意义,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企业、造假售假窝点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督导企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质量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制度。把提高产品质量的任务目标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质量工作任务目标列入政府考核内容,制定和完善质量目标考核评分办法和奖励政策,把质量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并分解到位、落实到岗、具体到人。
(三)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依靠政策导向,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发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组织财税、金融、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扶持一批重点企业,促其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坚持扶优扶强、分类指导的原则,激励企业不断改善管理,调整产品结构,积极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争创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产品。
(四)建立覆盖全县的质量工作网络。各乡镇要在经贸办公室的基础上建立质监工作站,站长由经贸办主任兼任,质监局监管人员任副站长,村居设协管员,形成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全民共管的质量工作新局面,坚决打击造假售假窝点,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五)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经贸、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经贸部门要按照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质量升级,抓好重点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工作。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做好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注重在生产领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规范经济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质量工作任务目标和考核评分办法,并抓好落实。工商部门要加强企业的登记注册管理工作,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清理伪劣产品的销售市场。卫生部门要严格卫生许可证管理,抓好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质量监督,认真查处无证生产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药品质量管理,同时抓好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协调工作。建设部门要强化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严把施工质量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旅游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商业、供销、粮食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质量管理,制止销售假冒伪劣和无证产(商)品,搞好优质服务。农业部门要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农业的进程,把质量工作贯穿到农业生产的各项工作中,促进“三高”农业发展。科技部门要编制好各类科技计划,为质量兴县服务。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和协助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建设等部门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工程的违法行为。特别对那些生产、销售危及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