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为落实《西双版纳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实现我州“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将我州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如下: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节能减排工作,坚持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坚持推进重点耗能企业技术进步与加强节能基础工作相结合;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调整、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20**年为基准,到“十一五”末,实现全州万元gdp能耗降低12%。到20**全州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8.21%,由2.07万吨减少到1.9万吨;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0.1万吨以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4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7%。二、任务分解(一)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积极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发展低能耗、小污染、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和现代
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为落实《西双版纳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实现我州“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将我州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节能减排工作,坚持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坚持推进重点耗能企业技术进步与加强节能基础工作相结合;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调整、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20**年为基准,到“十一五”末,实现全州万元gdp能耗降低12%。到20**全州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8.21%,由2.07万吨减少到1.9万吨;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0.1万吨以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4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7%。
二、任务分解
(一)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积极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发展低能耗、小污染、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经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文体局、环保局、旅游局等单位参与)
2.优化工业结构。严把土地、信贷关,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重工业向精深加工发展,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生物制药、农产品加工等低能耗高新技术产业。(州经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环保局、工商局、西双版纳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3.优化工业布局。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发展。通过实行“环评”和“节能审查” 一票否决和政府扶持等措施,对不符合现有工业布局要求的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工业企业,实施开发性节能环保搬迁改造。(州经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环保局、工商局、西双版纳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4.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5号)文件精神,20**年12月底前,关闭淘汰景洪红塔有限责任公司1条年产水泥熟料9万吨的湿法窑生产线。景洪市人民政府要明确淘汰工作进度时间表、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淘汰标准,确保淘汰目标任务按照计划完成。若到期未关闭,金融部门要停止贷款,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停止供水、供电。(州经委牵头,景洪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西双版纳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5.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文化、商贸、现代物流和网络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强旅游市场开拓,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形成有西双版纳特色的文化主导产业,打造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建设文化产业基地,树立文化品牌;全面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交流与经贸往来,把西双版纳州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加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网络信息服务业。(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局、文体局、经委、广电局、工商局、报社、旅游局、西双版纳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二)优化能源结构
1.抓好电力节能增效工作。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低峰用电;大力推行节能变压器,加快改造城乡老化陈旧输变电线路减少线损,降低厂用电率,实行节电奖励。组织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调频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5大重点节能工程,推进“能效电厂”建设,全面实施终端能效提升行动。在各类企业积极推广调频节电措施。(州经委、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双版纳银监局等单位参与)
2.加快推进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到20**年,全州形成年产燃料乙醇10万吨的生产能力,培育1户燃料乙醇重点生产企业。(州经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环保局等单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