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阶段性 近几年来“三农”问题变得越来越尖锐,“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农民问题。目前对“三农”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及缩小城乡差距上,对于农民的养老问题则很少顾及。同时一些学者将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重点放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问题和对策研究上,未注意对农民群体发生分化现实,或已经注意到但未能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建设构想。目前我国农村面临着青壮年人口的大规模转移,再加上养老保障制度残缺不全,老年农民老无所养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要解决“三农”问题,要从农民的最基本的保障问题上下功夫,使农民老有所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首先是农村老龄化加快。虽然我国在城乡执行了不同的生育政策,但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农村的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农村的养老赡养系数明显提高。据统计,2000年我国农村8.33亿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7.36%,到2030年6.64亿农村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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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三农”问题变得越来越尖锐,“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农民问题。目前对“三农”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及缩小城乡差距上,对于农民的养老问题则很少顾及。同时一些学者将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重点放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问题和对策研究上,未注意对农民群体发生分化现实,或已经注意到但未能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建设构想。目前我国农村面临着青壮年人口的大规模转移,再加上养老保障制度残缺不全,老年农民老无所养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要解决“三农”问题,要从农民的最基本的保障问题上下功夫,使农民老有所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首先是农村老龄化加快。虽然我国在城乡执行了不同的生育政策,但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农村的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农村的养老赡养系数明显提高。据统计,2000年我国农村8.33亿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7.36%,到2030年6.64亿农村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7.39%为1.29亿。
一、农村养老保障需求持续高涨
其次是农村传统养老功能弱化。主要体现在传统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土地保障功能“虚化”、家庭保障功能弱化上。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村集体经济大为削弱,资金缺失使五保制度名存实亡;同时土地收益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减少而农民生活保障实际能力逐步下降。由于农业生产率低,产品价格不合理,导致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农村土地负担越来越重,单纯依靠土地已无法对农民提供保障作用,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也越来越低,甚至下降到绝对亏本状态。再者由于生育政策的实行,家庭小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小型家庭也就意味着家庭成员面临的风险不易分散,在养老问题上表现为赡养系数大大提高,加上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也大大削弱了家庭保障的功能。
再次是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所面临的老年风险越来越突出,并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风险,如由于社会流动,城市化加快,青壮年农民群体大量进城务工,成为农村中的非农业群体或农民工,因此留居农村的农民因年
老无力经营承包土地,面临收入大幅减少,基本生活失去保障的风险;而最终未被城市吸纳的农民工,由于工作时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又无足够的个人储蓄,年老时也同样面临着这一风险。老年风险的增加使农民对未来特别是老年预期极低,从而加大边际储蓄倾向,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当前农村消费需求不旺的原因。从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农民权益方面考虑,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很是紧迫。
二、农村养老保障近期建设
我们构建农村养老保障,必须立足于当前中国的国情。目前,地区发展的极不平衡,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不能搞“一刀切”。由于地区发展极不平衡,人们对社会保险的需求和缴费能力也有不同,因而应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方案,先东部后中西部,逐步推进。
同时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群体也发生分化,他们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能力各有不同,在现阶段应将其按不同的群体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群体设计有针对性的养老保险方案,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目前农村社会群体大致可分三类:一是农村中的非农业群体,如乡镇企业职工;二是外出务工经商群体,即我们所说的农民工;三是留居农村经营承包土地的农民,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
在近期制度建设中,应按分层分类原则,按不同的群体,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推进,逐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首先,针对农村中的非农业群体,即居住在农村,但从事的是非农业生产活动,如乡镇企业职工。他们已与城镇职工无异,对这一群体,应追求与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相统一。
其次,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应再行分类处理。对在城镇有稳定职业、住所的农民工,应将其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障系统;而从中分离出来的另一部分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大,无固定职业和住所,且部分人年老时仍会返回农村经营承包土地,对这部分群体应建立个人账户,将企业和职工按适当比例的缴费存人个人账户。由于这一群体的流动性较大,因而需统一的全国性的政策,以确保个人账户可根据个人的工作所在地流动。为防止企业逃避责任,应加大劳动监察,规范用工,加大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切切实实保障农民工的社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