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2、低保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居委会各项工作,任何人不允许在居委会无理取闹、谩骂、殴打工作人员,否则,有权终止其低保资格,或不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3、低保对象应争做文明市民,要从我做起,革除陋习,提高自身素质,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十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检查1、每年2月15日前,通告低保年检时间、程序、手续及相关事宜,民政局、镇政府和居委会组织人员,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查,及时清退实际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对象,并办理退保手续。2、低保对象必须按通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年检。其主要任务:一是低保对象提出新年度低保申请,经居委会调查,集体研究决定后,上报镇民政办;二是镇政府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后,上报县民政局;三是县民政局复核后反馈镇政府张榜公布,群众无议异,列入下年保障对象。3、凡在年检时间内,以各种借口推诿、拖延,不参加年检的低保对象,一律视为有生活来源,取消其低保待遇。4、对切实有困难,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对象,应书面说明延期年检的理由,写出延期申请,并出具户口所属居委会、民政所的证明,民政局将考虑延期检查。5、低保对象经过年检,办理年检手续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2、低保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居委会各项工作,任何人不允许在居委会无理取闹、谩骂、殴打工作人员,否则,有权终止其低保资格,或不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3、低保对象应争做文明市民,要从我做起,革除陋习,提高自身素质,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十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检查
1、每年2月15日前,通告低保年检时间、程序、手续及相关事宜,民政局、镇政府和居委会组织人员,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查,及时清退实际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对象,并办理退保手续。
2、低保对象必须按通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年检。其主要任务:一是低保对象提出新年度低保申请,经居委会调查,集体研究决定后,上报镇民政办;二是镇政府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后,上报县民政局;三是县民政局复核后反馈镇政府张榜公布,群众无议异,列入下年保障对象。
3、凡在年检时间内,以各种借口推诿、拖延,不参加年检的低保对象,一律视为有生活来源,取消其低保待遇。
4、对切实有困难,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对象,应书面说明延期年检的理由,写出延期申请,并出具户口所属居委会、民政所的证明,民政局将考虑延期检查。
5、低保对象经过年检,办理年检手续,进入下一年度低保网,继续享受保障金。
6、年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监督检查。
十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监督追究责任制度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接受人民群众、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监督检查。
2、居委会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要底数清楚,把好“三道关口”,即申请入口关、入户调查关、收入评定关、确保“六个条件”,即符合低保条件、手续齐全家庭收入清楚、有调查人签字、群众无异议、集体研究、按程序上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上报,不乱盖章,若出现关系保,人情保,对象不准,要按考核细则执行,轻者扣除工资,重者追究责任,解决工作关系。
3、镇政府对低保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季研究解决一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细化工作,统一标准,规范程序。特别是要解决好家庭收入难确定,收入变化难界定,入户调查难取证的一系列问题。坚决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决不上报,做到不经审核小组审核,不盖公章,不上报。一经发现人情保,关系保,乱盖章,乱上报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民政部门要认真、细致、系统分析研究低保对象申请、申报资料,重点做好家庭收入测算和保障金确定,发放工作要按照工作程序,遵循工作章程,实现动态管理,使低保户有出有进,保障金有升有降。每年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5、财政部门要负责保障金编制、预算和筹集工作,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6、审计部门对低保资金发放、使用要进行审计,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7、监察部门对低保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对违纪现象进行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