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三)年内未完成单位安排工作任务的;(四)年内被他人举报,并有一定事实,但尚未做出决定的; 第十八条 干部职工参加评选县级以上先进,必须是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才能推荐评选。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 干部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给予奖励。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并起到模范作用的和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三)积极主动向各级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部门和XX商务信息网、永州商务之窗、XX县商务信息网等网站撰写稿件,大力宣传XX县商务先进典型事迹成绩突出的。 (四)服从指挥,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和集体组织的公益活动,成绩突出的。第二十条 干部职工违反本办法的,给予处罚,并写出 深刻的书面检讨。(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 1、不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单位管理制度、决定、决议的;2、不遵守职业道德,基层和群众意见大,造成工作失误,后果较轻的; 3、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不按要求、时限、
县商务局干部职工管理办法,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三)年内未完成单位安排工作任务的;
(四)年内被他人举报,并有一定事实,但尚未做出决定的;
第十八条 干部职工参加评选县级以上先进,必须是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才能推荐评选。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 干部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给予奖励。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并起到模范作用的和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
(三)积极主动向各级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部门和XX商务信息网、永州商务之窗、XX县商务信息网等网站撰写稿件,大力宣传XX县商务先进典型事迹成绩突出的。
(四)服从指挥,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和集体组织的公益活动,成绩突出的。
第二十条 干部职工违反本办法的,给予处罚,并写出
深刻的书面检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
1、不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单位管理制度、决定、决议的;
2、不遵守职业道德,基层和群众意见大,造成工作失误,后果较轻的;
3、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不按要求、时限、程序报送信息资料,或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文字材料及数字、数据的。
4、每月上班迟到和早退累计达5次的;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不团结同志,影响局里团结的。
5、不负责任造成公物被盗损失较小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上报县监察局查处:
1、不坚守工作岗位,被上级部门追究责任的;
2、刁难群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的;
3、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 拨弄是非,造谣生事的;参加非法组织的;受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第六章 实施程序
第二十一条 实行分级负责制,即:职工对股长负责,股长对分管副局长负责,副局长对局长负责。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商务局管理制度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查处程序为:职工违反的,由股长协同局人事助理调查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局长,经局务会议决定报县监察局查处。股长违反的,由分管副局长牵头,局人事工作负责人配合进行查处,或提出处理意见,经局务会议决定报县监察局查处。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商务局管理制度的党员干部职工给予党纪处分的查处程序为:由局党支部书记牵头、局人事助理配合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由局党支部上报县级直属机关工委、纪委查处。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