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第十三条 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敬老院根据自身条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敬老院要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十五条 五保供养工作要作为村务、乡(镇)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供养标准和供养经费的发放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六条 加强监督管理,财政要按时足额拨付五保供养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五保资金的情况的审计。第十七条 对在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细 则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民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20**年2月1日起执行。今后上级有新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上一页 [1] [2]
农村五保供养实施细则,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第十三条 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敬老院根据自身条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敬老院要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五保供养工作要作为村务、乡(镇)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供养标准和供养经费的发放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加强监督管理,财政要按时足额拨付五保供养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五保资金的情况的审计。
第十七条 对在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细 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20**年2月1日起执行。今后上级有新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