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67教学网 http://www.67jx.com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67教学网范文网职能部门企业综合与超市相关的法律及规定价格知识» 正文

与超市相关的法律及规定价格知识

[10-10 22:31:32]   来源:http://www.67jx.com  企业综合   阅读:8575

概要:(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进行交易的;(四)标示的市场最底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根据或者无从比价的;(五)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六)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八)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九)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www.67jx.com第七条: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构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二)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三)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五)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

与超市相关的法律及规定价格知识,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

(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进行交易的;

(四)标示的市场最底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根据或者无从比价的;

(五)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六)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八)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九)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www.67jx.com 第七条: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

行为:(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构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二)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

(三)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五)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六)
其他价格欺诈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第六条:名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标价方式进行监制。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销售。

第九条:名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应当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需使用降价标签、价目表,如实表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以区别于以正常价格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经营者应当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

第十三条: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名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标价签由指定专人签章。

第十四条:开价柜台、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等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经营者应当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贴价格标签,并应分品种在商品陈列柜(架)处按第十三条规定名码标价。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明码标价的;

(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表明价码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

(五)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

(六)使用未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

(七)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1号令-——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动商

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与警告;愈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降价商品“原价”的认定:是该商品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为该商品的原价,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的,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并需留档备查,如无据可查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www.67jx.com 关于我超市价格体系操作中的应注意事项  

由于物价管理部门加强了对零售业物价管理的规范化,对于实际操作中的很多细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对其相应的处罚也很明确,所以我们也要根据法律法规完善我们的操作流程,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归纳起来,物价管理部门对商品的价格失当行为的处罚分为两类:一类为未按规范标价的,这一类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所处罚的额度在5000元以下;另一类为被物价主管部门认定为价格欺诈的,这一类处罚额度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现在我对价格体系中商品标价行为的应注意事项作一个说明: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企业综合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职能部门 - 企业综合

更多《与超市相关的法律及规定价格知识》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