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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房屋接管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

[10-10 22:31:32]   来源:http://www.67jx.com  城建房产   阅读:8103

概要:a) 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连接必须紧密,铅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kv。b) 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c) 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d) 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阻值必须符合 gbj232的规定值。e) 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安装的隐蔽工程、试运转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f) 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弱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g) 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4.3.1.7 水、卫、消防:a) 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

物业房屋接管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标签:领导讲话稿,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
a)     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连接必须紧密,铅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kv。

b)     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

c)     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d)     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阻值必须符合           gbj232的规定值。

e)     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安装的隐蔽工程、试运转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

f)     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弱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g)     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

4.3.1.7              水、卫、消防:

a)     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应按套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

b)     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

c)     卫生间、厨房内的排污管应分设,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m,并不应使用陶管、塑料管。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流畅。

d)     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e)     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

f)     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4.3.1.8              附属工程及其它:

a)     室外排水系统的积水坑、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必须符合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第二章第2.3.4节的要求。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b)     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应按排污量合理设置,池内无垃圾杂物,进出水口高差不得小于5cm。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应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超过两个弯。

c)     明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d)     房屋入口处必须做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

e)     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其规格、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

f)     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阻塞物。

g)     单体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拆除清理完毕。室外地面平整,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h)     群体建筑应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达到应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i)     井道、风机房必须没有垃圾,符合规范。

j)     幕墙平整,无残缺破损和渗漏。

k)     天台、广场、道路地面平整,无低洼积水现象。

4.3.2   质量问题的处理

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强回补返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对于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的办法,由接管单位处理。

4.4           原有房屋的接管验收标准

4.4.1   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4.4.1.1              以gbj(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作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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