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
买卖合同(五),标签:销售合同样本,二手房买卖合同样本,http://www.67jx.com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
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
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
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
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
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
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
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
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
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
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
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
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