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基本养老保险。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于1986年成立“新洲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退休基金统筹管理处”,负责全县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1990年10月全民所有制企事业职工退休基金社会统筹工作启动,当时参加统筹的单位131户,在职职工24811人。1995年10月,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新洲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开始实施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随后逐步把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国有农场、街镇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征收养老保险费3.6亿元、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7亿元,截止到目前全区参加养老保险单位735家,其中:国有企业208家,集体企业125家,行政事业单位322家,农场2家,私营、三资企业71家;参保在职职工50702人,其中:农场职工4783人;享受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124人,供养直系亲属1282人,其中农场退休职工2545人。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失业保险。我区失业保险制
劳动法实施情况报告,标签:规章制度范本,企业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67jx.com——基本养老保险。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于1986年成立“新洲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退休基金统筹管理处”,负责全县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1990年10月全民所有制企事业职工退休基金社会统筹工作启动,当时参加统筹的单位131户,在职职工24811人。1995年10月,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新洲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开始实施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随后逐步把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国有农场、街镇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征收养老保险费3.6亿元、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7亿元,截止到目前全区参加养老保险单位735家,其中:国有企业208家,集体企业125家,行政事业单位322家,农场2家,私营、三资企业71家;参保在职职工50702人,其中:农场职工4783人;享受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124人,供养直系亲属1282人,其中农场退休职工2545人。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失业保险。我区失业保险制度自1986年建立以来,不断发展和完善。统筹范围已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目前,全区参保单位达124个、参保职工9437人。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累计征收失业保险费1547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493万元,1360人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促进了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
——基本医疗保险。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于20**年7月正式启动,按照“宣传、启动、巩固、扩面”的步骤,克服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等困难,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呈现出启动平稳、运行正常、逐步完善、规范管理的良好态势。目前,全区共有366个单位、22660名人员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5家,定点药店49个,截止目前累计征收医保费2126万元,支付医疗费884万元,实现了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向社会保险的平稳过渡。
——工伤保险。《新洲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区人民政府文件(新政发[20**]4号)正式发布,从元月1日起正式启动。目前正在进行各单位参保前的调查摸底、数据测算等工作。
(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以建立和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为重点,认真开展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对劳动合同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是对有关约定事项进行认真检查,对违反《劳动法》有关条款的,坚决予以纠正,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区别不同情况,坚持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累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31件,在规定时限内结案631件,结案率达100%。
2、积极贯彻《行政许可法》和《武汉市执法责任制条例》,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年,共年检用工单位510家,立案75起,结案72起,结案率达96%,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737份,催缴社会保险费50万元,追讨农民工工资54万元,取缔非法职介机构2家,清退童工14人。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并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监察的力度,维护了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以劳动保障年审为重点,加强《劳动法》监察工作力度。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规范运作程序,劳动执法年审工作取得较大发展。年审工作的开展,促进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调动了用人单位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已经发展成为一项法定的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为的年度检审制度。通过年审和专项监察等多种措施,全面推动了我区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执行。
4、积极开展专项监察、主动监察,消除《劳动法》贯彻实施中的盲点和死角。一是针对劳动合同的订立、流动就业人员的使用等企业劳动用工的基础性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责令纠正。例如20**年10月在劳动用工检查中,发现新洲宝帝服饰购物中心,由于开业不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立案督办,该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各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工作及我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大检查、禁止使用童工大检查、妇女权益保护大检查、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情况大检查、劳动力市场整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情况等一系列的专项监察。三是针对新成立用人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主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多,贯彻执行《劳动法》存在盲点和死角的实际情况,在搞好举报专查、专项监察、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同时,突出以流动就业人员管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劳动合同订立等为重点内容的大检查。例如20**年9月,接到职工举报反映太保产险新洲支公司从开业起没有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保障部门迅速立案,督促该公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14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展全区性的禁止使用童工专项监督大检查。查处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1995年以来,通过劳动监察共清退童工232人,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例如20**年9月在劳动用工检查中,发现武汉兴国农贸有限公司东城棉纺公司非法使用童工4人,劳动保障部门迅速立案处理,责令该企业清退了童工,并按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罚款1万元,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规范了用工市场。几年来,累计共对5100户用人单位实施了劳动保障监察,涉及劳动者2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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