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憙 二、地形、地貌法憗 地形、地貌是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又一显著特点。这种命名与更名方法,集中反映了自然地理实体的个性。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形、地貌是人类直接接触并生活生产于其中的客观地理环境的重要组织部分,它是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与更名最主要,也是最普通的来源之一。因为比较直观,只要用字得当,效果是很好的,具有稳定性和排它性,正所谓“ 州县(地名)有时而更 ,山川(地名)千古不易”。 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大部分是地形、地貌加形容词构成的,地名中语言精练固然是特征,而修饰则更为突出。这类地名其实就是自然地理实体的素描,具有形象性。如五花顶子山,因山顶杂树丛生,每到晚秋,五彩缤纷,格外壮观,故名。 采取这种方法命名,说白了就是“像什么就叫什么地名”。这种方法虽然应该广泛使用。但要语言优美,不可望文生意、牵强附会,并且注意不要重名,要“标新立异”。如像烟囱的山峰,因叫烟囱山的多可以命名与更名为立石山、耸石山。也可以命名更名为一柱山,引深为栋梁山、擎天峰等等。憙 三、矿产、特产法憗 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具有反映和说明本地矿产、特产的功能,这种自然地
以求实精神因地制宜地抓好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标签:机关公文写作,行政公文写作范文,http://www.67jx.com憙 二、地形、地貌法
憗 地形、地貌是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又一显著特点。这种命名与更名方法,集中反映了自然地理实体的个性。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形、地貌是人类直接接触并生活生产于其中的客观地理环境的重要组织部分,它是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与更名最主要,也是最普通的来源之一。因为比较直观,只要用字得当,效果是很好的,具有稳定性和排它性,正所谓“ 州县(地名)有时而更 ,山川(地名)千古不易”。
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大部分是地形、地貌加形容词构成的,地名中语言精练固然是特征,而修饰则更为突出。这类地名其实就是自然地理实体的素描,具有形象性。如五花顶子山,因山顶杂树丛生,每到晚秋,五彩缤纷,格外壮观,故名。
采取这种方法命名,说白了就是“像什么就叫什么地名”。这种方法虽然应该广泛使用。但要语言优美,不可望文生意、牵强附会,并且注意不要重名,要“标新立异”。如像烟囱的山峰,因叫烟囱山的多可以命名与更名为立石山、耸石山。也可以命名更名为一柱山,引深为栋梁山、擎天峰等等。
憙 三、矿产、特产法
憗 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具有反映和说明本地矿产、特产的功能,这种自然地理实体命名与更名方法就是以本地自然资源为主来命名或更名的,即“听其名知其实”,好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能证明该地的动植物及矿产的时空分布,很具有社会性和区域性,也是很科学的命名更名方法。
这种方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应该广泛使用。采用这种方法命名或更名应该实地调查或有详实的地理资料的认证,也应注意不要重名。使用形容词一定准确,切不可以造假地名,如金岭无金。要名符其实,即自然地理实体地名与自然资源相吻合。
这类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或更名,其实就是“有什么叫什么地名”。如蕴藏金矿的可命名或更名为“黄金坡”、“沙金沟”,蕴藏量丰富的可命名或更名为“万吨石膏岗”,含量丰富的可命名或更名为“富铁谷”等。盛产名贵药材和野菜的可命名或更名为“天麻岭”、“人参坡”、“葡萄谷”、“原枣岗”、“薇菜川”等,曲柳树多的可命名或更名为“曲柳顶子”,树种多的可复合命名或更名为“杨柳沟”、“枫柞山”、“针阔混交林”可命名或更名为“松榆林”等,有动物的可命名或更名为“虎谷”、“鹿岭”、“林蛙沟”等等。
憙 四、美愿目的法
憗 美愿目的法是人们为地名命名或更名普遍采用的方法,也适合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工作。
这种方法其实就是以人们美好的愿望或要达到的目的,给自然地理实体命名与更名,这类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有史以来就有,具有通俗易懂的特点,是群众愿望接受和乐意使用的,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自然资源的重要,并且越来越珍惜它、保护它的今天,应该给这种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与更名方法注入新的内容,以保证符合现行的党和国家的政策,以保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继承性、稳定性和社会性。
这种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与更名方法,简而言之就是要“达到或希望什么目的就叫什么地名”。如现在各地正兴起的小流域治理的自然地理实体,可命名与更名为“水清沟”、“绿树顶”、“水土保持岭”、“小康谷”、“示范坡”、“百果山”等,建设生态沟的可命名与更名为“生态沟”等。
憙 五、冠以人名法
憗 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具有反映自然地理实体开发和占有的历史作用。这类地名主要是说明具体的人或人群对具体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开发或占有的历史,如李家沟,是因李性家族首先在此开荒种地,故名。张老七沟,因土改前,此沟被张老七占有,故名。
这种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和更名方法,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在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今天,为鼓励开发利用者“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和所作出的贡献,应该大力提倡,可以“树碑立传”。
采用这种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方法,要慎重,一般来说,仅限于使用中国人的名字来命名与更名;仅限于使用开发利用者或投资者的姓名来命名与更名;仅限于称沟、谷、岗、坡、川等小的自然地理实体,而不应把整个山脉、河流命名或更名为人名。
这种命名或更名方式虽然《地名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但是,由于人们对创新者的拥护和热爱,用人名命名地名又是难免的,并且在民间广泛使用,这种方式也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历史是人创造的,历史总要有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主要人物等几个要素,否则就成不了历史,这里地点与地名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地名”(地点)是历史截面人与事的活动舞台。既然历史离不开地点,离不开人物,为什么就不能以人名作地名呢?在商品经济的今天,人文地理实体地名可以以企业命名或更名,为什么自然地理实体就不可以用人名来命名或更名呢?更何况冠以人名法具有社会性、稳定性、继承性和排它性的优点。
另外,国家对地名命名与更名有着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地名命名与更名的的分级审批权限,这就保证了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工作沿着法制化和地名标准化的轨道进行。
用姓名来命名与更名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就是“谁干的就叫谁的名字”。也就是在自然地理实体前冠以人名。如马林开发的山谷就叫马林谷,杨得平投资的岗就叫杨家岗,生雷买断的沟就叫生雷沟。
总之,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是艰苦而复杂的,只有以求实的精神,遵照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就一定能抓好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