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韩城镇涉土信访问题做为县重大涉土信访案件,在这次集中处理活动中,由县委副书记王玉峰主抓,县国土局副局长王发魁带领由国土、城建、农业及韩城镇政府人员组成县派工作组迅速进驻韩城镇,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涉案村组、走访涉及农户,逐个调查、核实,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确保案件妥善处理,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工作组人员及时向主抓领导汇报情况,认真细致的研究案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县派工作组的协调下,县公安、司法机关积极配合,由土地所、村两委及村民组到场,为官东村四组14户群众宅基地重新进行了规划、定点、放线;由韩城镇政府及官东村委出面,给郑卢路边24户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群众,解决了一条3至5米的路道,方便了群众进料建房;由西关村委及村民组在调整土地时,在村周围调出余留地,妥善解决西关村群众宅基地问题。5月18日,宜阳县国土局院内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韩城镇官东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原上访群众等七人将一面“执法严明、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县国土资源局,表达他们对国土局扎实解决宅基问题的感激之情。正是由于工作组人员工
土地信访问题处理经验材料,标签:新农村建设经验材料,小学班主任经验材料,http://www.67jx.com韩城镇涉土信访问题做为县重大涉土信访案件,在这次集中处理活动中,由县委副书记王玉峰主抓,县国土局副局长王发魁带领由国土、城建、农业及韩城镇政府人员组成县派工作组迅速进驻韩城镇,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涉案村组、走访涉及农户,逐个调查、核实,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确保案件妥善处理,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工作组人员及时向主抓领导汇报情况,认真细致的研究案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县派工作组的协调下,县公安、司法机关积极配合,由土地所、村两委及村民组到场,为官东村四组14户群众宅基地重新进行了规划、定点、放线;由韩城镇政府及官东村委出面,给郑卢路边24户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群众,解决了一条3至5米的路道,方便了群众进料建房;由西关村委及村民组在调整土地时,在村周围调出余留地,妥善解决西关村群众宅基地问题。5月18日,宜阳县国土局院内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韩城镇官东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原上访群众等七人将一面“执法严明、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县国土资源局,表达他们对国土局扎实解决宅基问题的感激之情。正是由于工作组人员工作深入、作风扎实,真心诚意为老百姓解难题、办事实,取得了当地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从而促进了案件的成功解决。
四、调解为主,情法并用
土地信访问题的解决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点一滴地树立党和政府威信、化解矛盾的过程。土地信访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抱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和宽容的爱心,对他们反映的实际问题,用最短的时间,通过最佳的途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也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基层稳定。宜阳县莲庄乡上涧村村民王某,因宅基地地界问题多次与邻居张某发生争执,并因此引发纠纷。因双方证地均不符,证载面积小而占用土地面积多,经当地政府、土地所及村民组多次调解都没有结果。加之张某长年在外打工,使两家宅基地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为确保该案圆满处理,乡包案领导与工作组的几位同志,多次深入上涧村,利用吃饭时间,走访当地群众,了解发案原因,多方收集证据材料,对当事人王某耐心细致做工作。并几经周折,联系到在外打工的张某,劝其在规定时间里回家。4月27日,两家当事人终于坐在一起,共同协商解决宅基纠纷问题,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认真细致的进行了调解。同时,给他们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使他们懂得了只有妥善处理好每个邻里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全社会稳定的道理。并从维护稳定,保障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拿出了具体解决方案:由土地所负责变更双方宅基使用证;两家之间界墙,谁先翻建要向对方打招呼。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十几小时的调解、说服工作,双方终于在《上访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同意问题处理意见,并且保证今后不再上访。
宜阳县在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中,注重利用调解方式,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调解为主,情法并用,持之以恒,不解决问题不收兵,确保案件解决彻底、不再反弹。同时,把握住四个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干部做工作与群众做工作相结合,上级组织分析指导与基层组织参与调解相结合,以理调解与依法调解相结合。此次集中处理土地信访问题中,利用调解方式解决的问题占总信访量的90%。对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才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引导进入法律程序和已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仅有14起。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宜阳县国土资源局在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到当地政府的积极配合,对违法用地者给予严厉的查处。
丰李镇小营村卢某,1993年5月申请占地10.2亩办铸造厂,企业一直未生产,也未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8年3月,经小营村委研究决定,在卢某铸造厂厂址内规划了20所宅基地,并于1998年至1999年由丰李镇土地所分别给14户群众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和七十六条的规定,宜阳县国土局依法先后给卢某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而卢某拒不履行无条件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一切建筑物的义务,导致14户村民宅基地无法落实。在此次集中处理涉土案件中,宜阳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也达到了处理一起,震慑一片,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