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1、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提高行政公信力(1)、建立行政决策的社会咨询机制,健全和完善政府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2)、继续完善、推广政府采购、价格听证、信息公示、公开承诺等政务公开制度,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4)、继续完善行政监察、行政投诉制度,加强监察部门、社会、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力度。(5)、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外监督,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务员行为。(6)、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改进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2、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推动企业走诚信经营道路(1)、应借鉴兄弟县区成熟经验,建立七里河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该系统以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为基础,以区财政、审计、税务、工商、质监、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提供记录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为内容,为区政府各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行为提供依据,逐步实现
区政协关于七里河投资环境的调研报告,标签:企业调研报告范文,大学生调研报告范文,http://www.67jx.com1、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提高行政公信力
(1)、建立行政决策的社会咨询机制,健全和完善政府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
(2)、继续完善、推广政府采购、价格听证、信息公示、公开承诺等政务公开制度,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4)、继续完善行政监察、行政投诉制度,加强监察部门、社会、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力度。
(5)、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外监督,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务员行为。
(6)、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改进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推动企业走诚信经营道路
(1)、应借鉴兄弟县区成熟经验,建立七里河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该系统以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为基础,以区财政、审计、税务、工商、质监、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提供记录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为内容,为区政府各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行为提供依据,逐步实现部门监控信息的互通互联,建立综合的企业信用风险预警、传递、管控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应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遵循共建共享原则,通过区政府网站及各有关部门工作网站,为社会各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2)、积极引导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开展信用信息咨询和信用评级活动,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咨询服务等的社会化网络体系。
(3)、继续清理整顿中介机构,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机构和违法违规的中介活动,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提高公信力。
(4)、积极引导、教育各类企业树立信用意识,建立对企业经营者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帮助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自觉维护企业信用;引导和帮助各类企业建立健全能够强化企业自身信用的各项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5)、试行企业经营信用记录公示制度。有关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网上企业经营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并将认定的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和经营信用不良的企业在网上向社会公示。
3、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夯实全社会信用基础
坚持思想教育、舆论监督和制度建设并举,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形成全社会强烈的信用意识和文化氛围;要通过大众媒体宣传、表彰守信誉、讲信用的先进典型,对破坏市场信用的企业及个人,要严厉批评、曝光,提高舆论、社会监督的力度、水平,使不讲信用者无处藏身,寸步难行;要尽快研究制定包括数据采集、披露、评估、使用、保护、监管等方面的个人信用联合诚信制度,促进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规范完善。
4、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治、守信奖励的机制
(1)、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行对失信的联合惩治。对严重的失信行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社会、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依法公布、曝光或给予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特别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失信者法律责任,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
(2)、对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可在工商注册、税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便利或一定形式嘉奖,以促进形成守信受益的社会局面。
5、加快信用体系的电子化建设步伐
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化工具,逐步实现信用信息体系网络化和社会化,并确保信用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适时。要按“统一规划、联合共建、互联互通”的原则,尽量利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现有的网络和信息资源,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
㈤、制定发展软环境评估考核制度,形成软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投资软环境建设是一个长期和动态提升的过程。制定发展软环境评估考核办法,可以避免以往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期性、阵风式、难以持久的弊端,把它纳入常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有利于促进各部门改进作风,积极参与软环境建设。
我们认为,对我区投资软环境建设评估制度的建立,应突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创造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创造完备的法制环境以及规范各项收费制度,清除三乱,创造企业良好的经营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应建立分层次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区政府应制定发展投资软环境评估考核指导意见,对由谁评、评什么、怎么评等基本问题作出规定;政府各部门根据指导意见编制本部门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其次是明确评估考核主体与程序。应采取行政部门自评、社会评议、主管机关评审三结合的办法。政府部门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提出评价报告;社会(管理相对人)对发展投资软环境状况提出评议意见;主管机关组织评审组对自查报告进行评估考核,提出评审结论报告。第三是对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优劣状况必须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形成监督约束力。对优良单位进行表彰,对差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评审结果应作为单位主要领导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